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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听证刑事“小”案,释法答疑解心结

时间:23-09-05 11:43:5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已经有监控显示他打了我,为什么不能定他故意伤害罪?”近日,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存疑不起诉的张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被害人任某在听证会上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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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任某酒后骑自行车不慎撞到路边停放的张某汽车尾部后从自行车上摔下,张某下车查看时与任某发生肢体冲突。经审查,任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主要为面部擦挫伤,案发路段无路灯,监控画面中肢体冲突细节无法分辨。因任某面部受损原因无法确定,经两次补充侦查后,西固区检察院就案件的处理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案审查过程中存在的疑点及拟不起诉理由。人民监督员阅看了任某面部伤情照片和案发时的监控视频等证据,就案件的细节向双方当事人和侦查人员进行发问。最终,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张某的殴打行为与任某的伤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意见。面对任某的疑问,人民监督员以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角度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消除双方疑虑,打开了任某的心结。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检察机关必须严把事实证据关,做到不枉不纵。”人民监督员一席话,张某亦受到触动,主动表示愿意向任某补偿部分医药费。最终二人握手言和,该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当事人双方均未提出异议。

每一件群众身边的“小案”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近年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运用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多种形式加大公开审查工作力度,充分听取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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