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人民监督员工作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和监督途径,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纳入各检察办案环节,在“全面监督、全员参与”上持续发力,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履职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员制度创设20周年之际,首次实现“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双覆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工作机制,促进监督主动化
一是畅通渠道、细化举措。将每周四固定为人民监督员“监督日”,畅通监督渠道,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要求监督”。主动对接考核指标,细化列举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的范围,制定任务清单,将“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纳入监督范畴。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建立“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常态化联系机制。监督前,做好监督活动安排,提供案件材料;监督中,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全面记录留痕;监督后,会同业务部门及时答复,确保监督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细化监督措施,促进监督全覆盖
一是注重拓宽监督范围。秉持“应邀尽邀”的原则,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到各检察办案环节。针对人民监督员参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活动较少的问题,主动对接业务部门,督促结合实际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2023年,巡回检察等多项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突破,首次实现“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双覆盖。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注重总结人民监督员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典型监督活动,多篇人民监督员信息被检察日报、新甘肃等权威媒体采纳,有力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

三、发挥头雁效应,促进监督常态化
一是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动接受监督。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带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2023年3月,由该院检察长主持,依法对一起不起诉处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直播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听证过程进行监督。应邀参加的人民监督员充分发表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挽回了被害人财产损失,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对检察机关作出的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表示赞成。
二是紧贴民生热点、全面接受监督。邀请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促进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更加高效,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社区矫正机构,首次零距离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将人民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

文字:张波霞
编辑:魏小凤
审核:魏晓 王榕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