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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检案例】便宜的知名品牌洗衣粉?注意了,假冒的!

时间:23-11-29 11:02: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同一店铺中同样包装、同样克重的知名商标洗衣粉却有两种标价,中间有何“小九九”呢?你会选择便宜的购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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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温馨提醒,这种情况就需要警惕遇到销售假冒产品的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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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图片中的洗衣粉,从外包装上看,似乎没什么区别。可仔细对比一下就会发现存在“Tide”与“TIde”,这些细微的差别,您能分辩二者的差别吗?我们接着往下看。

2022年5月,赵某从河北省某日化公司购买洗衣粉原料,再从网络购买洗衣粉包装袋,在其承租的院中生产“汰渍”牌洗衣粉。同年9月,赵某通过微信结识邓某,告诉邓某其有高仿的“汰渍”洗衣粉,邓某听完一件(10袋,每袋1200g)六十元的报价后,立即前往超市了解到正品“汰渍”牌洗衣粉价格,邓某感觉有利可图,遂向赵某订购洗衣粉,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赵某共计向邓某出售假冒“汰渍”商标的洗衣粉2333件,价值139980元。

收到货后邓某雇佣司机将从赵某处购买的假冒“汰渍”商标的洗衣粉1413件运至某物流公司发往甘肃省内,并伪造“汰渍集团有限公司专用章”、汰渍新品上市洗衣粉陈列协议书等,在甘肃境内兰州、天水、庆阳、平凉等地销售假冒的“汰渍”牌洗衣粉共计528件,销售金额共计70170元。

案发后,经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出具专家咨询意见书证实,“TIDE”商标、“汰渍”商标,注册人为宝洁公司,赵某伪造的洗衣粉与正品洗衣粉仅有“渍”与“漬”,“i”与大写“I”的细微区别,赵某、邓某所销售洗衣粉涉嫌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经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鉴定,被告人赵某、邓某假冒“汰渍”商标的洗衣粉,该样品总活性物不符合QB/T2387-2008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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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本院以赵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邓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西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11月17日,西固区人民法院采纳本院量刑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被告人赵某、邓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惩罚性赔偿款6916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撰稿、编辑:第二检察部 曹彦平

审核:魏 晓 王榕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