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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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3-08-15 15:49:10 来源:  作者:缪佳庚 点击数:

 

 

 

 

 

 

 

 

 

 

 

 

2022年度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5.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

6.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7.对损坏国家、公共利益的活动依法调查,督促相关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等。

二、机构设置

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共计内设8个部门,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我院批复编制为52人,其中政法编制52人,2022年末实有政法编制人员47人,聘用制书记员21人,公益性岗位4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70.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84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策性增资,社保经费和公积金经费调增,项目经费增加以及年末结转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9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02万元,占83.09%;其他收入286.79万元,占16.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2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38万元,占89.15%;项目支出176.34万元,占10.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83.39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39.91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包括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8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2022年申请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省机关事务局本年度未批复导致项目经费支出未完成全年度计划标准,维修(护)费结转至2023年度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8.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申请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省机关事务局本年度未批复导致项目经费支出未完成全年度计划标准,维修(护)费结转至2023年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67万元,支出决算为5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52万元,支出决算为9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77万元,增长22.9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调增、车补纳入工资统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1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6万元,下降29.91%,主要原因是车补由公用经费中剥离,纳入工资统发中,导致公用经费较少。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取暖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66万元,下降29.91%,主要原因是车补由公用经费中剥离,纳入工资统发中,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经费较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影响,初任公务员培训未进行,导致培训费用未列支。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3万元,下降72.4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且车辆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3万元,下降72.4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且车辆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29.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车辆基本完成更新,状况较好,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3.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二级项目2,共涉及资金140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年度工作开展,通过一整年履职,部门绩效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1.有效保障了部门正常工作运转;2.提高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监察、公益诉讼等工作的完成质量;3.坚持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培养并提高了检查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的能力,从思想道德、业务素能、纪律作风、基层基础经验以及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了检察队伍综合素质;4.积极履行了职能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了司法检察改革。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一)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预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部门整体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万元,执行数为176.34万元,完成预算的74.4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院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后,实现了以下年度绩效目标:坚定政治方向,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推动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准确处理业务问题,切实把讲政治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我院为同时保障2022年度疫情防控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未能实现全覆盖。二是为保证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将部分工作重心和人员配备着重点放在疫情工作上,导致个别人员参会后成果形成不及时、形成率不高。三是由于2022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我院整体工作人员基本工作量增加较大,导致工作效率提升度不够。四是由于部分群众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了解不够,导致问卷调查后,群众满意度未达到年初预期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一是我院将对工作重点及时进行调整,专人专项负责,加强培训力度,增加培训领域,从而扩大培训覆盖率。二是我院将在组织各个会议后,及时督促相关参会人员形成会议成果,并对提交的会议成果进行不定项抽选考核,在保证会议成果形成率的同时,相应提高会议成果质量。三是我院将提高工作效率,对部分因客观因素制约无法完成的工作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全年目标值的完成。四是我院将提高群众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了解程度,使群众基本明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相关工作内容,保证群众参与问卷调查工作时能够实现全方位评价,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后,实现了以下年度绩效目标:坚定政治方向,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定不移推动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准确处理业务问题,切实把讲政治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等。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稳固提高了办案质量,做好了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设施维护等后期保障服务需求,保障了检察工作有序进行。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