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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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4-08-19 10:49: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度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5.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

6.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7.对损坏国家、公共利益的活动依法调查,督促相关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等。

二、机构设置

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共计内设8个部门,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我院批复编制为52人,其中政法编制52人,2022年末实有政法编制人员44人,聘用制书记员23人,公益性岗位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81.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56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社保经费和公积金经费调增,项目经费增加以及年末结转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5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3.81万元,占87.60%;其他收入217.14万元,占12.4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78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84万元,占80.29%;项目支出352.50万元,占19.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64.60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81.21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社保经费和公积金经费调增,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以及年末结转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27万元,增长17.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申报项目增加,包括移动检务办公平台、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1万元,占0.58%;公共安全支出1319.95万元,占84.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2万元,占5.54%;卫生健康支出58.94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96.08万元,占6.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2.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下半年我院存在国家赔偿金支出,该预算为下半年省政法委向财政厅申请拨款。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增资,社保经费和公积金经费调增,项目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12万元,支出决算为8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94万元,支出决算为5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08万元,支出决算为9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8.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6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晋级晋档增资、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6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5万元,增长39.12%,主要原因是2023年车补再次纳入决算的公用经费中,导致公用经费增长。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取暖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存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造成费用增长。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车辆状况较上年良好,运行维护成本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车辆状况较上年良好,运行维护成本降低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院无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0万元。主要是上级单位考察调研及其他单位交流学习产生的用餐费用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车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5万元,增长39.1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将车补再次纳入公用经费决算,导致该模块增长。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院新进人员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二级项目2,共涉及资金176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做到了1.有效保障了本院各部门2023年度正常工作运转;2.2023年度,我院坚持以推动“一中心、四聚焦”总体工作思路落实见效为着力点,升级“业绩、队伍双一流”为新目标,保证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取得新进展;3.建立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国防利益、公共安全和破坏金融安全等犯罪;4.2023年度,我院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方面各环节,不断加强和改进了新时代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培养并提高了检查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的能力,从思想道德、业务素能、纪律作风、基层基础经验以及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了检察队伍综合素质;5.2023年度,我院提高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监察、公益诉讼等工作的完成质量;同时,积极落实普法宣传责任,积极带头履行职能、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开通公众视频号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增强了社会大众对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认识;6.积极履行了职能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了司法检察改革。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6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5.45万元,执行数为284.77万元,完成预算的66.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入额院领导办案数大于五件完成,公益诉讼案件数大于五件完成,监督立案数大于两件完成;二是质量指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大于85%完成,合格案件大于90%完成;三是时效指标,案件流转及时性完成,案件按期办结完成;四是经济效益指标,提升检察服务形象完成,挽回经济损失率大于90%完成;五是社会效益指标,检察公开透明度完成,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六是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建议采纳率大于80%完成,水域环境问题整改率大于90%完成;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大于90%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3 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向及年度任务目标;指标设定部分存在缺少二级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检察服务形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不匹配

等问题;由于“年度绩效目标”中未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各指标目标值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无法判断是否相对应;二是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 2023 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当年财政拨款资金到位246.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79.45万元,共计 425.45 万元,截至 2023 年底,累计支出 284.77 万元,结转结余 140.68 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284.77 万元/425.45 万元)*100%=66.93%,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并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要求设置绩效指标,着重突出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核心绩效指标,尽可能做到指标量化细化、可衡量、可对比;二是强化项目专项资金的内部控制意识,从预算编制与批复、预算执行与分析、预算追加调整、预算绩效评价等环节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其次列出项目预算执行的时间表,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并对项目预算工作做到精细化管理,坚持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末业务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供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财务部门向业务部门提供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两个部门相互协调,数据共享,

确保项目资金在年度内均衡使用,从而密切关注项目实施进度与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存在偏差;最后强化财务科室对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一旦发现项目执行偏差或者项目预算执行滞后,提醒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及时纠偏。

2.“检查综合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7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8.62万元,完成预算的97.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运维人数等于3人完成;二是质量指标,系统运维稳定率完成;三是时效指标,系统维护及时性完成;四是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案件办结率大于80%完成,管理能力提升情况完成;五是社会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完成,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完成;六是生态效益指标,环境治理案件结案满意度大于95%完成,城市环境问题处置率大于80%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总体目标未能按照绩效文件中“全面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以定量为主,准确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的要求体现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仅反映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后效益预期发挥情况;二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设定的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设定有误,该三级指标应纳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落实绩效目标管理,编制预算时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以定量为主,准确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保持绩效目标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一致,项目预期产出与效果相符合;二是依据项目具体内容设置三级指标,指标设置要明确、细化、量化,与项目计划任务相对应,且各绩效指标应能相对应。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