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5.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
6.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7.对损坏国家、公共利益的活动依法调查,督促相关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等。
二、机构设置
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编写8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我院批复编制为52人,其中政法编制52人,现有政法编制人员45人,聘用制书记员24人,公益性岗位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15.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3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在职人数减少,年初结转结余数减少,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全年经费支出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5.31万元,占88.65%;其他收入168.36万元,占11.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3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34万元,占77.27%;项目支出349.92万元,占22.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3.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10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升以及2021年完成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支付工程款导致支出金额上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84%,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34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完成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支付工程款导致支出金额上升。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款,由于资金不足,申请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导致支出上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62万元,支出决算为5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8万元,支出决算为3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1万元,支出决算为3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6万元,增长8.7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司法改革绩效模块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6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2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公用经费标准上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取暖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4%,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受疫情原因影响涉及“三公”的范围开支减少,例如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2.92万元,支出决算为4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严格按照预算范围的市场价执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4%,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取暖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2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公用经费标准上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08.3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初任培训费用上升。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94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2021 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综合业务保障经费2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4万元。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5.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以2021年度申报的财政预算及绩效目标为基础,结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等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度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与《2021年度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表》,并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赋予权重分值,做到自评表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随2021年度省级决算向人大常委会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按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及 检察综合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97万元,执行数为 208.2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 2021 年严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277 号) 及《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要求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资金分配、使用合理合规,完成了部分办公设备的购置、对检察院办公楼宇和绿化基地进行了维护维修,充分发挥了政法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了政法经费保障水平,推动了检察院专业化队伍建设及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检察综合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7万元,执行数为 3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 2021 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支出,经费使用合理合规,有效提升了物业保障水平,确保了 2021 年度检察院各项业务有效、有序、正常开展。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一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二、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