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内设机构共8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我院批复编制为52人,其中政法编制52人,现有政法编制人员49人,聘用制书记员21人,公益性岗位4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404.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82.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0.89万元,增长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资以及新招录公务员导致人员经费上身,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19.7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404.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382.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0.89万元,增长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初社保、医保以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19.75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1198.0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9.3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0.52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2.5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145.5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7.89万元,增长1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初社保、医保以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37.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中劳务费模块调增。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30.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0.64万元,下降19.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减少非必要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0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21.3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122平方米,价值1620.2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辆,价值58.8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98.57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8.0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公益诉讼勘察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概况:为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完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中央和省级财政配套转移支付资金,同级财政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解决基层院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需要。立项依据:为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各地要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率、所占经费比重等作为量化指标,进行财务分析。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将中央、省及本级财政安排的经费全部纳入同级检察机关的年度预算,防止以中央和省级政府安排的经费抵顶本级财政应当安排的支出。实施主体: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实施周期:2022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总体目标: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已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在2021年6月底完成了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针对绩效评价的结果,我们进行了整理分析,对运行不足的地方加以改进和调整,定期对资金进行监控梳理,做好2022年绩效评价的开局工作。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237.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3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
体及项目绩效目标表